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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53号)
时间:2025-06-06 分享给好友:


 

南江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林禹龙,因工作需要,调离本行政区域,本人申请辞去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六十二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施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经南江县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表决通过接受林禹龙同志辞去南江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其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委员职务自行终止。依法公告报南江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七次会议备案

 

 

 南江县人大常委会

                            202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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