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郭定邦,因到龄退休,本人申请辞去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六十二条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实施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经请南江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表决通过,接受郭定邦同志辞去南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其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委员职务自行终止。依法公告并报南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七次会议备案。
南江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