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9日南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通过,任命:
马茂春同志为南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海燕同志为南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何龙潮同志为南江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齐东芳同志为南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唐 彬同志为南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李海燕同志南江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现予公告
南江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