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昕带领社会委全体成员,先后到沙河镇、长赤镇、正直镇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下简称《退役军人保障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主要成效
自《退役军人保障法》施行以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及服务管理等工作,全县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健全服务管理机构,提升退役军人服务能力。在强化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一是设立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县乡镇村(社区)共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471人,做到有人办事。二是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了“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32 个乡镇(街道)服务站+414 个村(社区)服务点”的三级服务网络,成立 33 支红色志愿服务队,实现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全覆盖。三是构建了普法工作格局,围绕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普法计划、细化责任清单,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开展“五进”活动,协调多部门培养 67 名“兵支书”、 157 名“兵委员”和 25 名红色宣讲员,在重要时间节点融合宣传,提升了对该法律的知晓度。四是着力落实退役军人学历教育提升和职业技能培训并行工作机制,认定小河职业中学等退役军人承训机构8家,组织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技能培训350人次,适应性培训779人次,鼓励110名退役军人开展学历提升。
(二)落实退役安置政策,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刚性落实《退役军人安置条例》,2021到2024年,对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依据量化评分结果,采取公开选岗、公平安置,共聘用57名退役军人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1名退役军官逐月领取退役金。同时采取“线上+线下”工作模式,全力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返乡报到、社保转接、户口登记等工作,有序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军人782人次,发放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1873.55万元,推进“军人退役服务一件事一次办”。
(三)拓宽教育培训渠道,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制定个性化的培训方案,开办退役军人创业培训38人次;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暨军属专场招聘会8场次,发展怡和药房、锦江宾馆、世纪朝阳大酒店等拥军企业13家,743名退役军人实现就业;加大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力度,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依托浙川东西部协作项目,打造“桥坝大岩山茶”“南江金银花”等7个“兵品牌”,建成“大河—高桥—赤溪”“长赤—云顶—正直”两条兵产业环线,吸纳3000余名退役军人及家属就业。2024年开展“订单式”培训,开设茶叶种植、黄羊养殖等特色课程,培训退役军人216人次。与四川农业大学合作开展“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育计划,37名退役军人获颁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四)严格抚恤优待政策,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原则,全力做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工作,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11368.45万元,关爱帮扶困难退役军人1145人次367.35万元;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优抚补助”四重保障,2024年为237名重点优抚对象报销医疗费用186万元。实施“浙川东西部协作关爱烈属项目”,三年投入330万元,开展健康体检、房屋修缮、产业扶持等帮扶,惠及7000余人。2024年发放救助金42万元,帮助175户困难家庭度过难关。推出景区免门票、医疗优先等40项优待政策,建成双拥主题公园、双拥示范街等特色阵地,营造浓厚崇军氛围。
(五)加大褒扬激励力度,营造尊崇军人社会氛围。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保护修缮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常态抓实光荣牌悬挂、立功受奖送喜报和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宣传等工作,近年来累计悬挂光荣牌1.7万个,送达立功喜报1107人次,发放奖励金53.34万元,袁太斌、王应发、岳光前等3名荣获二等功的退役军人被录入县地方志。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日,组织开展烈士陵园祭扫和纪念活动,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八一建军节、春节期间先后走访慰问退役军人1.4万人次,开展清明祭英烈、9·30烈士纪念日活动各4场次。深入挖掘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事迹,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激励广大退役军人退役不褪色、建功新时代,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关爱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普法学习宣传不够深入。调研中发现,全县对《退役军人保障法》的知晓率不高,偏远地区宣传较少,且重点内容解读不深入。部分退役军人难以精准把握权益,对法律实施和政策执行的理解存有偏差,认为凡是涉及退役军人的问题和诉求都能解决。一是在宣传方式上,新媒体平台运用不足,未能结合短视频、直播等受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传播。二是宣传覆盖面存在明显短板,城镇和乡村发展不平衡,少数退役军人甚至从未接触过相关法律宣传,导致对安置就业、待遇保障等权益的适用条件、申请流程理解模糊。三是少数部门对法律条款的学习浮于表面,在政策执行中存在标准不统一、解释口径不一致等问题,使得退役军人在提出诉求时容易脱离实际,产生不合理预期 。
(二)基层服务能力有待提高。部分乡镇服务站存在人员流动性大、专业化水平不足等问题,严重制约退役军人服务效能。数据显示,2024年乡镇服务站工作人员换岗率高达35%,频繁的人员变动导致业务衔接存在明显断层。一是新入职人员普遍缺乏系统的岗前培训。对退役军人保障政策、办事流程不熟悉,在解答退役军人咨询时,常因沟通不畅引发服务对象不满,村级服务点的作用发挥也存在短板,30%的村(社区)服务点未实现常态化办公。二是部分服务站点工作人员身兼多职,精力分散,难以专注于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对退役军人的日常走访、需求摸排等基础性工作流于形式。三是村级服务点缺乏统一规范的服务标准和监督机制。服务流程随意性较大,导致退役军人在办理优待证申领、困难帮扶等业务时,需多次往返乡镇服务站,增加办事成本,降低服务满意度。
(三)教育培训难以适应就业。退役军人返乡后的教育培训与就业衔接存在矛盾,严重制约就业质量提升。一是在教育培训层面,多数退役军人因急于获取收入或重返校园,更倾向于直接外出务工或复学,导致职业技能培训参训率长期低迷,培训内容多聚焦于传统技艺及种养殖技术,缺乏对现代农业电商、AI技能等新兴领域的指导,难以满足退役军人多元化就业需求,使得参训积极性不高,常因报名人数未达开班标准而被迫取消课程。二是就业对接方面,县域内企业提供的岗位多集中于劳动密集型行业,薪资待遇较低,晋升空间有限,与退役军人对稳定工作的期待存在较大落差,导致各类专场招聘会吸引力不足。三是少数退役军人就业观念较为保守,倾向于体制内岗位或大型企业,对自主创业、基层农业就业等渠道存在认知偏差,抵触从基层岗位干起,导致专场招聘会达成就业意向率仅62%。
(四)现行政策保障尚有差距。一是部分“两参”、涉核等退役军人群体因服役期间特殊经历,对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政策支持和保障期待值偏高,部分退役军人将历史上因客观原因造成未落实的待遇问题与现行政策简单对标,要求按现行标准进行补偿,或对伤残评定、生活补助等政策的适用范围存在误解。二是部门协同联动方面,关爱帮扶工作机制尚不完善。随着退役军人年龄结构老龄化,年老多病、或因意外出现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在医疗保障、关爱帮扶方面诉求逐年递增,亟需加大对此类人员的关爱帮扶力度。三是公共交通优待未全覆盖,目前仅针对伤残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县城公交车,其他退役军人反映较为强烈,影响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三、工作建议
(一)优化宣传普法模式,构建“全覆盖”学法格局。一是创新宣传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创作《退役军人保障法》系列普法顺口溜、快板词、普法漫画等,以退役军人安置、就业创业扶持等典型案例为切入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案例阐释法律条款,增强内容吸引力;结合“八一”建军节、退役军人返乡等时间节点,扎实开展“法律宣讲五进”活动,通过专家讲座、现场答疑和知识竞赛等形式,营造沉浸式普法氛围。同时,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直播普法讲座,邀请法律专家、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作人员在线解答疑问,举办线上法律知识竞赛,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学习热情。二是拓宽传播渠道,扩大覆盖范围。要深化传统媒体宣传,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专栏,制作专题访谈节目,利用公交、户外大屏投放宣传标语及播放宣传视频,深入解读法律要点;强化新媒体传播,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建立官方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定期发布图文、短视频和长视频等不同形式的宣传内容,引导公众关注和参与。夯实基层宣传阵地,组织网格员、志愿者开展入户宣传,确保偏远地区、老年群体信息全覆盖。三是聚焦重点人群和区域,提升宣传实效性。针对退役军人及其家属,通过退役军人服务站点、专属APP推送个性化宣传内容,定期组织面对面交流活动进行深度解读;对于普通民众,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点设立宣传咨询点,编印宣传手册、政策汇编等资料;组织“法律明白人”队伍,深入田间地头、工矿企业,用方言土语讲解法律知识,确保宣传“零盲区”。四是加强部门合作联动,建立宣传工作协调机制。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宣传、司法、教育等部门,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活动,通过线上问卷、线下调研、电话回访等方式,收集群众对法律宣传的意见建议,及时调整宣传内容和方式,定期召开会议,共同策划宣传活动,凝聚宣传合力,确保法律政策深入人心,为退役军人权益保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着力基层队伍建设,健全“智慧化”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基层服务站点人员稳定机制,减少人员变动,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考核,提升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政策解答准确、问题处理得当。二是建强南江县退役军人智慧服务平台,以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工作为抓手,全面掌握全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基本情况,建立服务对象“一人一档”,实施精准服务,整合就业创业、优抚优待等12类服务事项,为退役军人提供“一站式”“最多跑一次”“全生命周期”等人性化、精准化服务,实现"一网通办",在服务工作中体现南江特色。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实施"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高效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线上线下融合办理,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和系统功能,开展专题培训,实现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当前,农村人口大量流失,为更好地服务外出退役军人,积极探索在有条件和退役军人就业相对集中片区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站,真正做到退役军人走到哪里,服务触角就延伸到哪里,打通异地服务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最后一公里”。四是加快阵地升级,完成剩余20个村(社区)服务点标准化建设,打造“退役军人之家”示范站点。加强基层服务站点软硬件标准化建设,把服务站点的建设抓实抓好,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法律公共服务站、老兵聊天室作用,通过开展法律宣讲、就业培训等系列活动,着力打造退役军人活动阵地、交流平台,使阵地真正“活起来”,全面化解退役军人诉求,不断推动南江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聚焦退役军人需求,实施“精准化”培训就业。根据退役军人需求精准进行摸底,从需求评估、培训赋能、岗位对接、后续服务等多个维度展开。一是通过线上问卷、线下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收集退役军人的学历层次、专业技能、服役经历、职业意向及就业难点,建立“一人一档”动态数据库,精准掌握其个性化就业需求。二是联合职业学校、企业培训机构开设汽车维修、网络安全、人工智能等热门专业培训,采取“订单式”“定向式”培养模式,确保培训内容与岗位需求紧密衔接。建立退役军人专属就业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整合国有、民营企业岗位资源,按照退役军人的技能、特长、意向进行岗位智能匹配,定期推送个性化岗位信息。三是开展就业指导和心理辅导,帮助退役军人调整就业心态,并结合南江实际,依托“兵产业”环线,开展“乡村振兴新农人”培训计划,培育“兵字号”家庭农场,提高培训实用性和吸引力。四是建立退役军人就业跟踪服务机制,定期回访已就业退役军人,了解其工作适应情况、薪资待遇、职业发展需求等,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强化协同政策支撑,完善“立体化”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跨部门政策会商机制,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联合人社、财政、教育、医疗、司法、民政、信访等部门,定期召开政策协调会,结合《退役军人保障法》,以实施“城乡居民幸福生活八大工程”为契机,针对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医疗保障、养老待遇、优待抚恤等重点领域,制定统一政策口径与实施细则,避免政策冲突,建立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调处等工作机制,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形成权益维护工作合力。二是搭建多元权益维护平台,在相关部门设立退役军人权益维护专属服务窗口,安排专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诉求登记、矛盾调解等“一站式”服务,畅通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渠道,对于退役军人合理诉求,依法依规解决;部分“两参”、涉核等退役军人历史遗留问题,要从政策完善、执行监督、权益保障到社会融入等方面妥善化解,加强法律援助和帮扶,建立"法院+退役军人事务局"诉调对接机制,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三是县政府加快建立“退役军人应急关爱救助基金”,健全困难退役军人部门联动帮扶援助机制,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县民政局联合成立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县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和实施细则,拓宽帮扶渠道,为困难退役军人提供生活、医疗、教育、就业创业、褒扬激励等方面帮扶援助,及时解决困难退役军人突发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医疗等方面困难,切实做到应帮尽帮、应援尽援、帮援及时,加大力度解决退役军人实际困难,不断推进全县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四是逐步扩大公共交通优待范围,以办好“退役军人最期盼的10件事”活动为契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与县交通局加大沟通衔接,进一步拓展县城公交优待覆盖面,积极响应服务对象期盼诉求,全力推进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实行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优待政策,优待对象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在县城内免费乘坐公交车,持续提升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