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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
时间:2025-06-17 分享给好友:

617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上午,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红塔小学、红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等单位,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防疫措施、传染病防控体系建设、法律宣传及相关部门履行传染病防治法定职责等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查找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下午的座谈会上,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传染病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县卫健局、教科体局、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等单位分别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对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的一些做法和成效进行了交流检查组成员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李文荣强调,传染病防治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事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健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健康南江建设和乡村振兴发展的大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大家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积极主动作为,履行好法定职责,全力守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李文荣要求,要深化认识、把准形势,切实扛牢传染病防治政治责任。《传染病防治法》是一部关于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的重要法律。各相关部门务必深刻认识落实好《传染病防治法》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正视严峻形势和问题挑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以坚定不移、百折不挠的信心和勇气,动员全民力量,采取过硬举措,坚决守住公共卫生安全底线。突出重点、精准发力,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重点措施。三年的新冠疫情防控,给我们提供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不管是抓新冠病毒感染防控,还是抓流感、肺结核等其他重点传染疾病防控,都具有共通性和相似性,必须坚持宣传引导、监测预警、重点防控、疫苗接种、医疗救治齐上阵、同发力。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第二至五章,明确了规定了传染病防治各项重点措施,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法律相关规定,扎实抓好传染病防治领域的各项重点工作加强常态宣教、抓好预防、分析研判、监测预警、以人为本、加强救治。要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全面履行传染病防治法定职责。修订后的传染病防治法进一步明晰了政府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生产经营单位和公民个人等各类主体在传染病防治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强化了跨部门的传染病防治协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紧扣法律规定,逐条逐项对照检查,推动各方面依法履职尽责,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确保传染病防治法在全县全面有效实施,加强普法宣传强化保障能力,强化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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