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本次常委会会议顺利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根据会前学法和本次常委会相关议程,我与大家交流以下几点。
一、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保障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是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基础支撑,更是关系农民工家庭基本民生的大事。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经常性开展现场宣传活动,深入建设施工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现场为企业及农民工解答各类政策咨询问题。加强对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的培训,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二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不定期对全县用人单位进行检查,督促各用工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发现违法案件依法督促整改,并予以公示。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审批监管、资金落实和工程款按期结算工作,保证按期发放农民工工资。三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认真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配套办法、制度,确保不出现新的欠薪行为。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畅通维权渠道,为农民工工资支付提供坚实保障。
二、认真落实巴中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贯彻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注重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不断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创新发展。一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在县人大系统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二要对标对表,精准落实。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举措,聚焦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认真履行人大职责,发展全程人民民主,为南江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对我县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加强衔接、及时跟进,争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支持政策。三要瞄准自身,加强建设。要深刻把握“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持续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制度,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三、强化法治思维,持续提升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加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乡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思维,持续提升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一要大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举办法制专题讲座。及时就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并将学习贯彻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建设,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等各种信息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学习活动,不断增强全民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的意识。二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树立服务型执法理念,推广服务型行政执法。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制工作机构作用,加大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同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探索新的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三要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四、切实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关爱农民工,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希望县人民政府、县农民工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增强农民工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一要进一步强化就业培训。向农民工提供劳务用工信息,健全劳动力信息平台,做好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开展就业帮扶活动。将农民工纳入就业失业登记范围,平等享受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公共服务。二要进一步落实民生保障。持续落实服务农民工“五大专项行动”,交通部门要设置农民工购票窗口,提供代购票、预留票服务,组织专车接送,解决农民工出行购票难等问题;窗口服务部门要设置“返乡农民工证照办理绿色通道”,配备志愿者为返乡农民工提供服务;教育部门要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逐步取消各类入学限制;文化宣传部门要完善文化服务设施,开展送文化下乡、进村、入企活动;卫健部门要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健康宣传教育等惠民措施;人社部门要畅通社保缴费和转续渠道;医保部门要扩大异地就医联网医疗结算覆盖范围,方便农民工持卡异地就医;住建部门要按计划推进公租房建设和审核把关;工青妇、民政等部门要发挥青少年活动中心、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妇女儿童之家、敬老院等阵地作用,关心关爱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提供心理咨询辅导和健康检查,开展妇女技能、创业培训,帮助留守妇女实现居家灵活就业。三是进一步开展权益维护。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政策宣传,畅通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开展欠薪专项治理行动和跨省维权救助,严厉打击欠薪等违法行为。四是进一步实施回引创业。建立健全驻外农民工服务机构,积极支持外出务工农民工返乡创业,充分利用4个投资促进工作组回引优秀农民工,建设家乡。做好农民工教育培养,着力从优秀农民工中培养党员、村级后备力量、村党组织书记。积极争取从优秀农民工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政策,大力推荐优秀农民工担任“两代表一委员”,参加优秀党员、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大力宣传农民工先进典型。
五、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备案审查工作涉及领域多、专业性强,需要多方力量协调配合、共同推动。一要扎实有序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完善依法、及时报备制度,法制委、法工委等审查机构要抓好备案、审查、纠正这三个关键环节,做到有件必备、应备尽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二要多形式开展备案审查。在审查中发现重大问题或出现审查意见分歧时,由县人大法制委、法工委牵头组织联合审查,形成审查合力。同时,探索第三方参与审查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多方意见,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量。三要提升备案审查的专业水平。举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培训会,邀请专家、学者对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一府一委两院”及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等,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到审查进行理论培训和实践指导。全面提升全县备案审查工作的水平。
六、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粮食安全事关国计民生,是“国之大者”。前面我们开展的《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的执法检查,目的在于推动粮食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执行责任落实到位,提升粮食安全治理效能。今后,我们还要驰而不息抓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近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场合反复强调粮食安全工作,因此,我们必须把粮食安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行落实,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二要强化责任担当。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切实承担起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从粮食生产、储备、流通、质量监管、应急等方面落实责任。特别要抓源头治理,强化“非粮化”“撂荒地”治理,确保粮食产量稳中有升。深刻汲取粮食行业安全事故经验教训,管好储备粮油,确保库存充足、质量完好、账实相符。三要严格监督执法。加强粮油市场监测,确保粮油市场平稳有序、供应充足、质量放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夯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