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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人大常委会 公告(第9号)
时间:2020-06-02 分享给好友:

南江县人大常委会

公告(九)

 

南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刘凯,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省纪委监委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本人申请辞去南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实施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南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凯辞去南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南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南江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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