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大常委会公告(四)
南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常务委员会委员唐皓,因工作变动,调离本行政区域,无法继续履行南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实施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2018年9月11日南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表决通过,终止唐皓南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南江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