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共巴中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4-03-27 分享给好友:

中共巴中市委

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巴委发〔20143

各县(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巴中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4号)精神,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314号)和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四川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批实施方案》(川群组发〔20143号)的要求,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2月开始,到20149月基本完成。参加单位主要是:市、县(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国有企业,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基层组织。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突出学习教育、突出问题导向、突出服务群众、突出领导示范,切实把握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一)全面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以一切努力只为群众满意为总目标,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努力使干部作风、干部能力和发展成效让群众满意,为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小康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二)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教育实践活动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坚持聚焦“四风”问题,以市、县(区)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服务群众这一着力点,注重抓好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着重抓好村、社区等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可参加活动。

(三)认真落实“六个更加注重”要求。更加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带头开展学习调研、征求各方意见、做好对照检查、抓好整改落实、加强联系指导,发挥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动作用。更加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认真查找和解决“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突出问题。更加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广泛宣传让群众知晓,创造条件让群众参与,活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活动结果接受群众评判。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分类提出目标要求、找准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明确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更加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坚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促进问题整改。更加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确保活动不留死角、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坚持健全考核体系,一把手责任更加到位;强化学习教育,正面引导更加到位;接受群众监督、群众评判,开门整风更加到位;较真剖析问题,碰硬整改问题,立查立改更加到位;上下协作、左右联动、良性互促,统筹推进更加到位;全覆盖指导,拉网式督查,逗硬落实更加到位。

(四)坚持“三学三送三推动”的基本方法。要学习人民群众的智慧经验,学习革命先烈的理想信念,学习先进典型的精神品质。要向群众送温暖解决生活困难,送技术提高致富本领,送服务优化发展条件。要推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推动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认真落实从严要求;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原则,充分发扬整风精神;坚持开门搞活动的原则,努力实现群众满意;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坚持领导带头的原则,突出示范引领推动。

 二、明确重点工作任务

 紧紧抓住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个重点,巩固和提升“转作风·惠民生”活动成果,集中解决市、县(区)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上下联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注重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软环境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惠及于民。
    (一)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市、县(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政绩观不正确,不敢担当,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好大喜功、虚报浮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思进取、歇脚松劲、消极畏难、抵触畏惧,缺乏抓发展的定力和韧劲,用市场办法、法治思维推动发展的能力不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文山会海、不求实效;“官本位”思想严重,以权谋私、疏远群众、脱离基层,淡薄了群众感情;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好,选人用人上存在不正之风等问题。
    市、县(区)机关及直属单位重点解决作风庸懒散拖、工作推诿扯皮、办事手续繁琐,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中梗阻”“玻璃门”“旋转门”,衙门作风严重,部门利益至上,热衷检查评比、“创建达标”;心浮气躁、跑官要官;组织观念淡薄等问题。
    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解决执法不公、不严、不规范,“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公权私用、权钱交易;违反职业道德,收红包、拿回扣;服务信息不公开、服务意识不浓、服务水平不高,服务行业行政化等问题。
    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机关化”现象严重,不关心群众冷暖,责任心不强,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缺少抓发展的激情和办法,得过且过、不思进取,占位子、守摊子;懒于走一线,遇到矛盾绕道走,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弄虚作假,履职不廉、执纪不严以及干部“走读”等问题。
    村、社区等基层组织主要解决软弱涣散,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不强,与民争利、办事不公、假公济私、优亲厚友,对待群众方法简单、态度恶劣、语气生硬等问题。
    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党组织都要注重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干部“走读”、落实不力等问题。
    (二)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坚持办急事抓当前惠民生,深入开展天使送医、名师送教、文化惠民、平安巴中、暖冬扶困、扶智扶技、信访化解、民工维权、商贸助农、正风肃纪等“十大为民行动”。打基础利长远促发展,持续推进巴山新居建设、乡村道路建设、农村产业扶贫、公共服务建设、劳动力培训、生态环境建设、水利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文化体育惠民、五创联动等“十大惠民工程”。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解决群众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饮水、用电、出行等方面的基本需求,特别关注受灾群众、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孤寡老人、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切实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赈灾救灾、扶贫开发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大力解决民政救助优亲厚友、低保评定不公开透明、截留侵占惠民物资等与民争利的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三)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1327号)和省委《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强党的群众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322号),建立健全市、县(区)领导联系指导基层工作制度,大力推行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党代表联系群众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健全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承诺践诺制度。调整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换届后村、社区干部能力培训和目标管理,建设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改进县(区)、乡镇、街道以及窗口单位直接面向群众的服务方式,加强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广泛开展争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争当为民务实清廉型党员干部的“双争”活动,深入推进机关干部“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和“转作风·惠民生”活动。大力推广“文建明工作法”和群众工作“三本台账”等经验,总结推广巴州区社区扁平化管理、恩阳区张雪梅群众工作法、南江县“基层民主四式工作法”、通江县“三亲三带三本账”、平昌县“三不三议三互动”等行之有效的做法,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和便民服务队伍建设。健全基层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稳定的基层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落实关爱基层干部政策,健全村、社区干部工作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建立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补助机制和大病救助机制,切实解决基层干部“劳有所获、病有所医、老有所养”问题。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让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
    三、抓好关键环节步骤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贯穿始终,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两个积极性,打牢学习教育和查摆问题两个基础,抓住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两个关键,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有效衔接、相互贯通。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重点围绕深化思想认识,搞好宣传发动、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注意听取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
    1.强化学习教育。围绕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使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观点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自觉,着重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解决好入党为什么、当干部做什么、为后人留什么的问题,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问题,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在学习内容上,要认真学习党章,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讲话》等一系列讲话精神,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三本书,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结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党员、干部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纪党风和道德规范教育,切实加强党的组织制度、组织规范、组织纪律教育。在学习方式上,要集中开展理论宣讲、先进典型引导、灾区帮扶实践、反腐倡廉警示“四项专题教育”和群众路线怎么走、改进作风怎么办、五好干部怎么做“三个专题讨论”。充分利用各级党校、远教站点、党建网站、教育基地、手机短信等平台,采取领导干部讲党课、老党员老红军讲传统、播放专题片、专题研讨、实地参观、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通过“干部自学讲体会、专家助学讲理论、典型帮学讲事迹”,丰富学习载体,保证学习效果。市、县(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要在扎实自学的基础上,适当强化集中学习讨论,集中学习一般不少于3天,集中讨论交流不少于3次。党员、干部都要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不少于1篇。村、社区及其他基层党组织要采取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工作。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和企业在不停工停产的前提下保证学习讨论时间。
    2.广泛听取意见。广泛开展“走基层解难题 办实事 惠民生”活动,市、县()、乡镇、街道机关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农村、社区及联系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大走访活动,集中走访基层听民意、化解矛盾纠纷促民和、多办实事好事解民难、建强基层组织聚民心。要把“面对面”与“背对背”、“个别谈”与“集体谈”、“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聚焦“四风”问题与找准制约发展、影响民生问题等结合起来,借鉴“主动纳谏”“开门评风”“百姓听音”“基层问症”“躬身自省”等经验,采取“干部下访、问卷查访、媒体问访、约谈面访”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单位、生产一线、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中,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发放调查问卷,听取下属单位、工作对象、普通群众的意见建议;整合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力量,通过网络征集、在线交流、专线电话等途径畅通民意渠道;市、县(区)督导组约谈单位负责人、重要岗位干部,开展民主测评,充分征求意见建议。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等平台,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积极探索网络、第三方调查等征求意见的方法,统筹做好意见征求工作,防止相互征求意见“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
    3.边学边改立说立行。紧紧扭住“四风”问题、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一开始就较真碰硬解决,以整改问题开局亮相、表明态度、注入动力、体现效果。特别是要根据前期调研中查找出来的带共性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偏远的地方、困难的地方、矛盾多的地方,广泛开展“大调研、大整改”活动。市、县(区)机关和乡镇、街道党员领导干部每月到基层开展群众工作不少于2天,调研了解掌握群众所需所盼和反映的突出问题,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民生诉求、困难群众和稳定工作“三本台账”。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村情社情、户情民情、期盼愿望、问题困难“四个知晓”。市、县(区)党委常委至少形成1篇调研报告。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民生部门要抓住群众反映强烈、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切实整改见效。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找准突出问题,认真查摆“四风”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找准突出问题。坚持“找不到问题是最大问题”的理念,从头到尾、自始至终把自己摆进去,以党章为镜,照信仰宗旨;以廉政准则为镜,照行为作风;以群众期盼为镜,照公仆情怀;以先进典型为镜,照自身差距。综合运用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联系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个人实际,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村、社区要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一风一风地查找,一项一项地列举,讨论提出领导班子“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材料。市、县(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的“四风”表现材料须报送督导组审核,并报上一级党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其他党组织的“四风”表现材料由上一级党组织审核。
    2.认真对照检查。市、县(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认真检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的情况;逐条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重在查“四风”、重在写问题、重在找原因、重在查自身,不准用工作成绩代替缺点问题、不准用集体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不准用枝节问题代替实质问题、不准用表面原因代替思想根源。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设立党委、总支的村和社区,独立组建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领导班子要参照上述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其他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原则上不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应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基本定稿后应印送班子其他成员参阅,为开展批评提供参考。上级党组织、党委(党组)负责同志和督导组要分级分类对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把关。其中,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及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一把手,县(区)党委常委班子及县(区)党政正职的对照检查材料需经市委书记及省委督导组审阅;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和市委常委的对照检查材料还需报联系指导的省领导和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阅;县(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其党员领导干部,县(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一把手对照检查材料需经县(区)委书记及市委督导组审阅;县(区)党委常委对照检查材料需经县(区)委书记审阅,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需经本单位党组书记审阅;市、县(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需经党委政府分管联系领导及督导组审核;省领导联系县(区)党委常委班子及其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由市委书记把关后,报省委督导组、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和联系指导的省领导审阅;省上垂直管理的县级领导班子及其一把手的对照检查材料需报省上主管部门、市委督导组审阅后,报省委督导组审阅同意。其他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审核工作参照上述办法进行。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报上一级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其中,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和县(区)党政正职的对照检查材料,市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需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县(区)党委常委班子及党政正职的对照检查材料还需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审阅备案。市、县(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中担任副县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对照检查材料还需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其他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的上报参照上述办法进行。
    3.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按照敢于直面问题,敢于揭短亮丑,敢于相互批评,敢于较真碰硬的要求,市、县(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督导组要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督导组会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要普遍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心,特别要对开展批评的内容进行充分沟通,形成共识。会上,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治治病”,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论功摆好会、工作研讨会。市、县(区)党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一般不少于2天,其他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按不少于1天安排。会后,在一定范围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上级纪检机关和党委组织部门要派员参加会议,督导组组长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要进行点评。其中,省委督导组全程参与省领导联系县(区)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派员指导其他县(区)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基层党组织要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对问题矛盾比较集中、反映问题较多的基层单位,上级党组织要派人到会指导。上级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严把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关,谈心谈话不充分的不开,聚焦“四风”不具体的不开,对照检查不深刻的不开,开展批评不到位的要重开。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重点围绕强化正风肃纪,制定整改方案,开展集中整改,加强制度建设。
    1.上下联动抓整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定目标、定时限、定责任,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市、县(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村、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其他基层组织应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须参照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层级报送相应的督导组审核。省、市领导联系点的整改方案还要报联系指导的省、市领导和省、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县(区)党委班子的制度建设专项工作计划报省委督导组审核后,报联系指导的省、市领导和省、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对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要选择一些重点部门、重点事项,通过新闻媒体公示整改方案,作出公开承诺。坚持动真碰硬、持续用功、上下联动,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
    2.开展专项整治。突出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重点开展“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文风会风、检查评比泛滥;整治各类表彰、节庆泛滥和“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整治党员、干部慵懒散拖;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整治选拔任用不正之风;整治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党员、干部吃拿卡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整治党员、干部违规举办宴席;整治党员、干部收送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以及“会所中的歪风”;整治滥建楼堂馆所、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行为;整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和超职数配备,干部“走读”等干部管理问题。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尤其要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不达目的不罢休。
    3.强化正风肃纪。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庸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4.建立常态机制。在贯彻好中央、省委、市委已出台的制度办法的基础上,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着眼增强制度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区分“废、改、立”三种类型,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着力构建反对“四风”、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防止照搬照抄、重复建设。在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上,建立完善作风考核评价、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管理、公务支出、公务消费等制度机制;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建立完善科学决策、项目分配、便民服务、责任追究以及规范资源分配权、财政资金管理权和人事权等制度机制;在联系服务群众上,建立完善群众合法利益保障机制、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等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依章依纪办事意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规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前,各地各单位要对整改情况进行测评,认真开展“回头看”并进行工作总结。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活动的基本做法、基本成效、基本经验、意见和建议等。
    四、分类指导有序推进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参加单位类型、党组织和党员情况,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提出相应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鼓励基层探索创新,把“规定动作”做到位,使“自选动作”有特色。
    (一)压茬有序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8个月时间,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市、县(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以及国有企业,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先行一步,在2月全面启动;乡镇、街道,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其他基层组织在3月全面启动,市、县、乡、村启动间隔时间把握在15天左右,依次推进,压茬进行,各类学校进度适当提前。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统筹协调,灵活安排时间进度。
    (二)注重分类实施。市、县(区)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紧紧扭住解决“四风”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在找准和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县(区)以下单位要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下功夫。运用驻村联户、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有效载体,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中受教育、转作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开展活动。流动党员一般应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活动。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参加学习教育。
    (三)加强行业指导。统战、工商联、民政等部门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政法、教育、文化、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卫生和计划生育、工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发挥行业指导作用,上下联动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员副市长各指导一个县(区)或市级部门的教育实践活动,选择一个乡镇作为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示范带动和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落实领导责任。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关系原则上按干部管理权限确定。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对本地本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承担直接责任,在抓好本级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要主动谋划、领导推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认真搞好本地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特别重视制定好活动方案,对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要进行分析预判,提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对教育实践活动走了过场的,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的工作指导。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防止文山会海,力戒形式主义。
    (二)加强督查指导。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和党员行政副职要结合各自分工,对分管联系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重点指导联系点和联系分管单位做好意见征求工作,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审阅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督促搞好整改落实特别是专项整治工作。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县(区)党委领导班子由省委督导组进行督导。市委派出的督导组,重点对县(区)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市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进行督导。县(区)党委派出的督导组,重点对乡镇、街道,县(区)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进行督导。省上垂直管理的国土、地税、工商、质监、信用联社等县处级领导班子纳入省委督导组工作范围,由市委督导组进行督导,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的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要征得市委市政府联系分管领导的同意。督导组要认真审阅活动实施方案、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等,全程参与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进行点评,督促抓好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及时开展督导组组成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前编制《督导工作手册》,注重提升督导工作质量。注重运用督导提示函、督办函、整改函、约谈通知书和随机查、蹲点查、回访查、跟踪查等督查方式,沉下去面对面开展督导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开展“回头看”,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防止降格以求。
    (三)强化宣传引导。统筹谋划,精心制定活动宣传方案,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中央、省委和市委精神,确保宣传实效。总结推广活动的鲜活经验和成功做法,广泛宣传我市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先进典型。及时曝光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发展环境等方面的反面典型,加大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加强宣传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机、力度和效果,更好发挥评论、言论的引导作用,营造良好氛围。
    (四)坚持统筹兼顾。按照省委“五个结合”的要求,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务必保证活动时间,保证精力投入,注重工作结合。坚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实施省委“三大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川东北经济区重要的增长极结合起来,与解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与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转作风·惠民生”、“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等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招商引资、培育产业、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等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坚持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确保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用推动中心工作和跨越发展的成果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效。

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个行业、各个层次的不同特点,提出分类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和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中 共 巴 中 市 委 

                                  2014219

 

 

COPYRIGHT©2011 scnjrd.gov.cn 联系电话:0827-8222659
承办单位:南江县人大信息中心 地 址:四川省南江县南江镇党政中心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16027000号-1
技术支持:五佳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