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印发《南江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 知
《南江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现印发于后,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南江县人大常委会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今年5月份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特制定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一、执法检查时间:2011年5月20日-6月5日。
二、执法检查的内容:主要检查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主要检查内容为:县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工会、企业三方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立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情况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况;订立的劳动合同合法性、规范性情况;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用人单位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时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以及是否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或经济赔偿;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情况。
三、执法检查组成员:
组 长: 郭治中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组长:侯冀川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治平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赖峥嵘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祥俊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何焕生、王泽朗、蔡映武、岳光荣、刘自碧、周红、龙地金、刘清堂、何大才、郭定邦、康树安、李誉、唐良彩、赵正贵、何显尧、张晓蓉、何全修、杨杰、谭志国、李俐
四、陪同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员:
符大纲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石 忠 县府办副主任
杨 静 县人社局局长
徐小洪 县总工会副主席
何青松 县经信局局长
赵北平 县住建局局长
张继伟 县卫生局局长
蒋辉章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岳福荣 县城管局局长
蒋 彬 县粮食局局长
五、执法检查分组:
第一小组:负责检查南威水泥公司、乐坝大汉木业、世纪朝阳大饭店、成华超市等企业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
组 长:侯冀川
副组长:蔡映武、岳光荣
组 员:张晓蓉、赵正贵、谭志国
陪同人员: 何青松、袁光碧、郑开安、张仕君
第二小组:负责检查县机管局、县人民医院、环卫所、养路段等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
组 长:王治平
副组长: 何焕生、刘自碧
成 员:康树安、唐良彩、何大才
陪同人员:蒋辉章、张继伟、岳福荣、肖兴安、唐鹏飞
第三小组:负责检查南江鹏达有限公司(西佛嘉和小区)、四川九鼎宏业置业有限公司(江南明珠)、重庆兴达建筑公司(影剧院)、四川三和恒生建筑有限公司(体育馆)等企业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
组 长:赖峥嵘
副组长: 刘清堂、何显尧
成 员:周红、李誉、李俐
陪同人员:赵北平、何福英、汪峻民
第四小组:负责检查县人社局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情况,检查南江煤电公司、百草中药材公司、和平饭店、翡翠粮油集团等企业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
组 长:李祥俊
副组长:王泽朗、郭定邦
组 员:龙地金、何全修、杨杰
陪同人员:杨静、蒋彬、徐小洪、赵林
六、执法检查日程安排:
1、5月20日以前,县人大办在县人大信息网站公布执法检查信息,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建议和意见。
2、5月24日前,制定执法检查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3、5月25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动员培训会,参会人员: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县人民政府领导,政府办、人社局、总工会负责人,会议地点:党政中心304会议室。
会议议程:
①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治中作动员讲话;
②县人民政府领导汇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
③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祥俊安排布置执法检查工作。
④县人社局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作辅导培训。
4、5月26日-27日,执法检查组分组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各组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座谈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
5、5月30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组会议,听取各小组执法检查工作汇报。
6、6月5日前,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报主任会议决定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七、相关责任:
1、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祥俊牵头,人大代表联络室主任刘清堂协助,人大办具体负责整个执法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联络、衔接。
2、动员培训会筹备、记者联系由人大办负责;执法检查现场准备、汇报材料、培训资料、执法检查用车、后勤接待等由县府办、人社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