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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七个注重   推进巴山新居工程
时间:2012-07-02 分享给好友:

实施巴山新居工程,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是推动 “两化”互动、统筹城乡的重要路径,是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对打好扶贫攻坚仗,实现与全省同步小康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符合巴中实际,顺应民心,关乎民生,意义深远。去年以来,县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两化”互动、统筹城乡的理念,以巴山新居工程为抓手,有序引导农民向聚居点聚集,深入推进民生改善和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笔者结合调查情况,就如何统筹推进巴山新居工程谈几点肤浅的认识,仅供参考。

一要注重建设的长期性。山区农民到聚居点居住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生活观念和方式的转变。是否到聚居点安居乐业,需根据农户自己的愿望要求、计划安排和经济实力而定,需做到因地制宜、因户制宜、因时制宜。因此,就全县而言,巴山新居工程不是在短时间内能够完成的,需要较长时间持续向前推进,一方面,要加强对干部群众的宣传引导,使其明白巴山新居建设的目的、意义和好处;另一方面,要指导性地把聚居点的相关前期工作做好,制定有利于向聚居点转移的政策和制度,以优惠条件和比较优势,用政府无形的手引导有聚居愿望、有聚居条件的农民向聚居点转移,巴山新居工程才会在面上快速推进。

二要注重规划的科学性。一是选址要合理。随着经济条件的好转,农户改善住居条件热情高涨,但因户籍、就业、社会保障、城市房价高等因素制约,部分群众难以融入城市生活,对未来能否在城市立足发展顾虑重重。同时,对熟人社会的乡村也充满眷恋,这就决定了大部分山区农民无法离乡离土,所以部分农户还是愿意在本乡本村建房。山区土地的地理特征又决定了农业生产不可能进行机械化大规模生产,人力与部分机械化作业的格局还要延续相当长的时间,这就决定了居家与生产地不能太远。通过调研发现,农民到聚居点居住主要有两个担心:一是担心从事农业生产不方便,二是担心生活成本提高后难以承受。因此,个人认为,应坚持“宜聚则聚、宜散则散、有利生产、有利生活、相对集中”的原则,以社组为单位规划建设巴山新居,一个社组规划建设一至二个农民聚居点比较适宜。新建聚居点应在交通便捷、位置适中、农业生产半径小、无地质灾害隐患或产业优势明显的地段选址。若已有历史形成的民居相对集中、居住生活条件便利的聚居点,则进行拆旧建新或改造升级。聚居点建设应以节约用地为出发点,依山就势而建,尽可能使用旧宅基地和非耕地,少占或不占良田好地。二是规划要超前。按照全域规划、逐步推进的原则,坚持专家意见与尊重群众意愿相结合,高起点编制巴山新居建设规划,并完成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基础设施规划,超前安排好新居、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实现综合配套,充分发挥科学规划对巴山新居工程的引领作用,避免建设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要因地制宜地确定聚居点建设规模,宜聚则聚,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宜居宜业,防止一刀切。同时,严格规划执行,坚持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设计要宜居。房子是农民的一笔巨大财富积累,盖一次房、几辈人住,决不能中看而不中用。在房屋使用功能上和户型设计上,不搞一个模式,由各家农户根据自家特殊情况自行划分,农民只需保证新居为政府统一设计的风貌即可,内部户型可以自己设计,并紧临新居主体工程配套建设沼气池、养殖圈舍、红白喜事场地、蔬菜用地,满足农户对新居的功能要求,提高建筑的实用性。

三要注重配套的完善性。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超前、突出重点的原则,配套建设聚居点道路、沼气池、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解决垃圾收集转运、供电通讯、饮水安全等问题,搞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水平和承载能力。要对入住户数较多的聚居点,配套医疗、教育、体育、娱乐等设施,丰富群众生活内涵,提高幸福生活指数。推广应用建筑外保温、节能门窗、沼气等节能环保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引导安排太阳能热水器,打造样板,典型引路。

四要注重产业的支撑性。产业发展是巴山新居工程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只有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了,自身活力增强了,才能为巴山新居工程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因此,巴山新居建设要突出产业支撑,实行产居结合,依托各自优势,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旅则旅,因地制宜地引导企业和农户发展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特色林果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业,提升聚居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解决好新居工程动力源问题。

五要注重项目的支持性。巴山新居建设必须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在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上,政府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投入项目补助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户的主体作用,利用项目补助引导农户积极投工筹资弥补资金缺口,撬动农户参与巴山新居建设的积极性,实现农户与政府的互动。在新居房屋建设的投入上,以农户自筹、信贷支持为主,对服从统一规划、参与积极性高的农户,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政府可借助危房改造、易地搬迁、地质避让搬迁、残疾人危房改造和倒房重建项目资金给予适当补助,激励农户加快新居建设进度和提升新居质量。要建立项目资金整合的长效机制,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尽其力、各记其功”的原则,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聚居点定在哪里,发改、交通、建设、国土、水利、农业、环保、文化、以工代赈等部门的专项资金就跟着投向哪里 ,集中资金办大事,确保取得“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六要注重农民的自主性。巴山新居是农民自己的家园,建设的主体是农民。农民主体地位首先体现在要尊重农民的需求,赋予农民对巴山新居建设规划、实施、管理全过程的决策权,其次 , 必须体现农民的参与权,让他们根据自己的意愿自己动手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同时,自愿自发的建设,农户的积极性很高,而且可以创造性地克服困难加紧建设。在新居房屋建设上,政府不能“替民做主”和拔苗助长,拆不拆,聚不聚,怎么建,坚持由农民自主选择,让群众自主协商置换宅基地,自主选择建设方式,自主参与资金筹集,自主监督工程质量。在基础设施建设上,防止政府大包大揽,要发动农民用好用活“村民自治、一事一议”这个法宝,通过村民自治组织的规范自律,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只有这样,巴山新居建设的成果才能得以巩固和延续。

七要注重管理的持续性。加强对巴山新居的后续管理,是促进新居建设可持续的根本所在。要参照城市社区管理办法,加强新居社区管理和服务。要加强对农民思想政治、文化素养、法律知识和民风民俗的培训、教育,用先进的思想、理念和文化引导、引领群众,努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实现聚居农民思想观念、行为习惯、生活方式与生活环境同步提升。要增强基层干部带领群众加快发展的素质能力,不断强化基层工作力量,确保巴山新居“建得好、管得好、发展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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