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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长云在南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执法检查
时间:2013-06-06 分享给好友:

 

 

66,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长云率法工委主任黄世怀、法工委副主任王湘云莅临南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执法检查。南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治中、副主任侯冀川、副主任王治平先后陪同检查。

 

 

 

张长云先后深入文星社区、杨家河社区检查指导工作,之后在县人大召开座谈会,听取南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尧代表县人民政府所做的工作汇报,县民政局负责人列席会议。

张长云在会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经实施了23年,随着时代的飞速进步,这部法律很多地方已经不适应发展需要,此次执法检查就是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此法做准备。通过检查,我认为,南江县的社区建设很有特色,尤其杨家河社区挖掘自身潜能,具有造血功能,实现了高度自治,符合社区发展方向,值得总结和推广。在调研中,我们也看到社区功能众多,工作包罗万象,但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偏低,部门职能延伸不充分,导致社区工作量无限加大,这些都是我们在法律修改层面上要考虑到的问题。

张长云要求,各县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贯彻;要进一步加大社区软硬件的投入和建设,优化班子组建、人员配备、职能划分、关系协调,以保障社区工作顺利开展;要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使其合理收入得到保障,从而安心本职,建功立业。最后,张长云恳请县人大、县政府及各部门、社区工作人员收集、整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合理化修改建议并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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