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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大作用 助推城乡统筹
时间:2012-04-23 分享给好友:

统筹城乡发展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小康目标的关键所在。南江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最高权力机关,肩负着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应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关注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在统筹城乡发展的伟大历史进程中主动作为、用心作为、创新作为,努力助推南江追赶跨越,加快发展。

一、 提高认识,增强助推统筹城乡发展的自觉性

统筹城乡发展,就是要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市的促进作用,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近两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面貌明显改观居民生活显著提高,为城乡统筹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我们也应该清楚地看到,当前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还比较突出,特别是农村基础还较薄弱,农村发展相对滞后,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可谓步履维艰,任重道远。为此,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务必要充分认识到统筹城乡发展这一历史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务必要坚持同各级党委一个调、同城乡发展一盘棋、同一府两院一台戏的“三同”工作思路,争做城乡统筹发展的谋划者、献策者、推动者和参与者,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统筹城乡发展这条主线上来。全县各级人大和人大工作者都要做到与党同向、与民同心、与时俱进,牢固树立核心意识、中心意识、大局意识、职责意识和法制意识,带头宣传市、县委统筹城乡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工作思路,带头学习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理论和相关知识,带头借鉴和运用统筹城乡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挂包帮”活动,加快推进巴山新居工程、连片扶贫开发、重点项目实施和对外开放合作,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敢争一流的勇气,认真开展人大工作,自觉推动南江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 议定大事,增强助推统筹城乡发展的主动性

决议和决定重大事项,对地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关系重大。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特别是对于县级人大常委会来说,决定权居于主导地位,是体现其权力行使的重要标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运用自身的政治资源、社会资源和信息资源,对统筹城乡改革与发展中的一些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和长期性的问题,按照法律的规定,及时出台相应的决议、决定,以法定的形式将其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意愿,最大限度地获得广泛的民意支持和公众参与,推动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兼顾、科学发展。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过程中,必须认真遵循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发展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自觉服从服务于县委的决策部署,主动为县委排忧解难,以创新的举措用好决定权,大胆决定、科学决定,让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既有利于南江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的制定和施行,又不超越法律的“红线”。今年,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将紧紧围绕落实市、县委的工作要求,立足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就实施县城菜蓝子工程、城乡环境治理和解决县城饮用水备用水源等民生问题,及时作出决定、决议,并督促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办理,狠抓落实,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

三、强化监督,增强助推统筹城乡发展的实效性

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是一项历时长久的综合性工作,也是一项面宽量大的系统工程,涉及的领域多、项目多、投入多。各级人大要把促进统筹城乡改革与发展作为人大监督的重点,认真履行好监督权,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促使国家机关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各个环节,促进并保证各项政策和决策得以全面贯彻落实。要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使人大履行职责的过程成为攻坚克难、推进工作开展的过程,不断找准人大工作与统筹城乡发展的结合点,做到支持不干预、到位不越位,推动统筹城乡发展取得成效。要通过专题审议、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履职评议等多种形式,重点督促和支持政府解决统筹城乡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把人大监督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扩大公民对人大监督工作的有序参与,以增强人大监督的活力和实效。要引导政府正确处理好显性政绩和隐性政绩、现实利益与长远发展、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的关系,防止急功近利、短期行为、做表面文章。要改进监督方式,大胆运用法律已有明确规定的询问、质询、撤职、组织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并使其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要善于把对事与对人的监督结合起来,始终保证监督工作起到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目的。2012年,县人大常委会将定期听取和审议保障性住房建设、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文化建设、水利建设、新农保和刑事审判、监所检察等专项情况报告;重点开展《职业教育法》、《行政处罚法》、《环境保护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在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同时,更加注重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监督和工作监督,根据全县扶贫开发、招商引资、中心村和聚居点建设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选择1-2个政府工作部门扎实开展工作评议,不断增强人大推动统筹城乡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深入调研,增强助推统筹城乡发展的创造性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更没有决策权。坚持做好调查研究这篇文章,是我们的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也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的基本要求。在统筹城乡发展中,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发挥自身优势,搞好调查研究,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要利用人大机关干部工作经历和阅历相对丰富,工作相对超脱的客观现实,发挥人大干部对法律法规比较熟悉的优势,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参与调研,认真分析影响统筹城乡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找准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突破口,努力探索实现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最佳途径,并及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相关问题的研究,为县委、政府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所急、所想、所盼的问题入手,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带有普遍性、全局性、事关稳定和发展的突出问题展开调查研究,并通过有目的、有重点、有计划的深入部门、企业、镇乡、街道和村社,对基层和群众普遍关注、群众反映集中的、敏感的、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研,了解群众的愿望,倾听群众的诉求,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化解矛盾,为统筹城乡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软环境。今年,我们拟定了《关于提高人大常委会监督实效的思考》、《关于发挥人才作用、推进城乡统筹的调研》、《关于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的实践与思考》等一系列调研课题,落实承办委室及责任领导,撰写一批高质量、有价值的调研文章,供县委决策参考,不断增强推动全县统筹城乡发展的创造性。

五、发挥优势,增强助推统筹城乡发展的积极性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和基础,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力量源泉,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汇民意、集民智、聚民力的纽带,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实践者,也是人大工作的优势所在。他们工作在各条战线上,生活在人民群众中,他们最了解人民群众的所盼、所想和所需。因此,要充分调动和发挥人大代表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和保障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一要深入开展人大代表活动。按照省、市人大的安排,深入开展“听民声、解民忧”、“思发展、谋跨越”和人大代表走访联系群众“三大活动”,积极发挥人大代表的引导示范作用,围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扎实抓好巴山新居、扶贫开发、招商引资、园区建设、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今年,要在县、乡人大代表中培育一批能人,抓住一批骨干,宣传一批典型,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二要广泛征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要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代表深入群众中,倾听基层呼声,了解群众意愿,积极建言献策,每位代表年内提出1-3条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三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带头作用。围绕城乡统筹发展,并结合重点工作的推进,大力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挖掘人大代表的内在潜力,特别是要针对统筹城乡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努力寻求破解之策,多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帮助解决1-2个实际问题,为全县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作出应有贡献。(作者系四川省南江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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