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万国,县政协副主席马辉,县人民法院院长常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海 ,县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县政府办、财政局、司法局、法制办、教科体局、文广新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南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法制委主任委员吴尚友并做出相关说明; 听取了副县长万国代表县人民政府所做的关于2016年度财政决算及2017年财政预算相关情况的报告。

会议经表决,决定免去何焕生、王善春等同志原职务。依据《组织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根据表决结果,决定任命孙智等23名同志为南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室主任及副主任;决定任命佘东等24名同志为南江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决定任命齐东芳同志为南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万林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万林在讲话中指出,此次会议,是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产生后,召开的第一次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南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任命了23名人大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主任及副主任、24名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同志和1名法院审判员,对于进一步配齐配强人大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和部门领导班子,推进人大工作有力开展和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都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万林代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向被新任命的各位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嘱托被任命的同志不要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牢记使命、恪尽职守,为南江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万林强调, 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要不负重托,快速让“新手”成为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三要坚持原则,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四要树立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万林要求,被任命同志走上领导岗位后,要有强烈的责任感,树立负责任的形象,正确处理好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对眼前负责与对历史负责的关系,对党负责与对人民、对权力机关负责的关系,不仅要出政绩,而且要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辜负人民的信任和重托,为全面建成富丽安康新南江做出更新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