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午,南江县人大常委会组织4名拟任职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郭治中到场进行巡视。
南江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南江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成绩合格者方可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对被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旨在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学法用法,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考试为闭卷答题考试,时间100分钟。分填空题、判断题、选择题、问答题等部分,内容涉及《宪法》、《监督法》、《地方组织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2009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一直坚持任前法制知识考试制度,已有113位县人大常委会拟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并通过相应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郭治中指出,依法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把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起来,增强人大任免和依法监督的深度、广度和力度,提高任免和监督工作的整体水平;增强任命干部的法制意识、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及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整个考试现场秩序井然。参加考试的拟任人员在考试结束后均表示,参加这样的考试,不仅促使自己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带头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意识,强化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勤政为民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