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1日南江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和《四川省人大系统规范性文件报备规定》的规定,经2025年12月11日南江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
废止《南江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
南江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