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7日南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
任命:
苟华林同志为南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何龙潮同志为南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程德栋同志南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孟 平同志南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锦川同志南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吴俐俊同志南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何淑明同志南江县人民陪审员职务。
现予公告
南江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