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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49号)
时间:2024-12-12 分享给好友:

 

南江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易虹伶工作岗位调整,本人申请辞去南江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施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南江县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表决通过接受易虹伶同志辞去南江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法公告,报南江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六次会议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其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南江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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