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南江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文荣主持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波,县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邓于君,县监委副主任郑开朗列席会议。
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33人,实到29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南江县2023年政府债务、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书面听取了县人民政府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县人民检察院落实《关于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开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免去:唐志明同志南江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周彬同志南江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岳梅芳同志南江县审计局局长职务;岳鹏同志南江县财政局局长职务;岳星同志南江县商务局局长职务。任命:骆竹同志南江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岳梅芳同志为南江县财政局局长;廖安宁同志为南江县审计局局长;陈小军同志为南江县教育科技局局长;岳伟同志为南江县商务局局长;弋京毓同志为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局长;岳星同志为南江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小燕同志为南江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局长。会议同意接受唐志明同志辞去南江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李文荣强调,要持续深化理论学习。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学习好、宣传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优势功效和实践经验。要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让铁的纪律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提升人大工作审议质量。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是闭会期间人大履职的重要形式、主要载体和关键环节,审议质量直接关系到人大常委会的履职水平,关系到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实效。一方面,会前要做深调研、提准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围绕每次常委会会议议题,提前开展相关调研,了解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撰写书面审议意见,为出席会议做好充分准备。另一方面,会上要积极发言、审议到位。办公室要科学安排人大常委会会议日程,坚持时间服从质量,根据审议议题的多少、任务的轻重,合理安排审议时间,确保每名常委会组成人员都有足够的时间充分表达意见。再一方面,会后要严肃交办、抓实督办。审议意见形成之后,要及时发文送交承办单位办理,相关委室要制定后续督查计划,通过听取汇报、走访座谈、检查暗访等方式,跟进审议意见办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