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正奎同志,因本人年龄和身体原因,本人申请辞去南江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南江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正奎同志辞去南江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并依法公告,报南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南江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