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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任命许银杰 向斌同志为南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时间:2023-12-01 分享给好友:

 

11月30日,南江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文荣主持会议。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各项工作报告,并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

会前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耕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县人大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就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

关于南江县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议意见认为,六个方面收入调整、七个方面支出调整,总体坚持了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特别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均保持了收支平衡,同意该调整方案。同时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要严格组织实施、强化债券资金监管、做好下年度预算编制。从而进一步提高项目预算精确性,对一些每年都追加支出的项目,要在年初编入预算,减少调整,切实维护人代会所批准预算的严肃性。

审议意见认为,从整改和测评情况来看,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各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落实较好,测评认可度较高。在下一步工作中,一要切实提高工作认识,二要持续加快问题整改,三要持续提升审计质量。要进一步扩大审计覆盖面,主动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重点项目推进、公共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审计力度,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审议意见认为,保护耕地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民族永续发展。县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采取强有力措施,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细土地管控,从严从重监督执法。抓严抓实耕地保护领域突出问题整改,不断提高耕地保护管理水平。

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情况,审议意见认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把《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法治保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新进展。下一步,县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要素保障,以实施乡村振兴为总抓手,统筹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开创一条独具南江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对于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审议意见认为,县人民政府及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每一位代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加强沟通协调注重办理质量,主动接受监督。同时要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政府对代表建议的重视程度和处理情况,增强政府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穿透式”预算审查监督组关于2023年“穿透式”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情况。审议认为,通过开展“穿透式”监督,加强了人大对财会监督、预算绩效评价、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监督力度,从而强化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对支出绩效和政策目标落实,促进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会议听取了常委会提请审议《南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决议(草案)》的报告,听取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提请终止李德凡等4位同志县第十九届人大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决定免去王春明、赵燕飞同志南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免去刘光美同志南江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何军同志南江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室副主任职务;免去张宝同志南江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会议决定任命许银杰、向斌同志为南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命严一鸣同志为南江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岳鹏同志为南江县财政局局长;任命赖勇同志为南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人员面对宪法庄严宣誓。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斌、县法院院长杨荣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杜长江、监委委员罗家秋,不是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委室主要负责人,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公山镇、贵民镇、关坝镇、杨坝镇、坪河镇、光雾山镇等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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