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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23-06-25 分享给好友:


2023年2月1日南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南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波所作的《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对2023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强化法律监督,努力推动全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践行知行合一、臻于至善,用更高水平法律监督书写更加优质检察答卷,为加快建设“两地三县一城”,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南江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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