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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召开
时间:2023-03-21 分享给好友:


3月21日,南江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文荣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执法检查的审议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任命岳钊同志为南江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方航同志为南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吴沁洋同志为南江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着眼于新时期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的新变化,积极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在支持工会履职尽责、依法维权、关爱职工、营造氛围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工会发展的各项工作。

关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积极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在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审核把关、加强风险防范等方面成效显著,社会效益十分可观,促进了农户稳定增收,实现了脱贫摘帽巩固发展。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继续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脱贫人口的小额信贷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教育引导、严格核销程序、压实工作责任。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执法检查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审议意见》较好,粮食生产条件持续改善、技术不断提高、总量保持平稳。会议强调,要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落实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千方百计稳粮保供、促产增收、提质增效。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落实《审议意见》上措施具体,治安管理精细化管理水平稳步提高,规范化执法保障不断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稳步提升,全县社会治安大局和谐稳定。会议强调,要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牢固树立规范执法意识,切实提高治安处罚案件的执行力度,强化执法监督效果;要不断提升干警业务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要密切联系群众,和谐警民关系,优化服务举措,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南江”“法治南江”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按照县委统一决策部署,依法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新成效。会议强调,县人民政府要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推动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大成效,力争成功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关于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较好的履行了备案审查职责。会议要求,“一府一委两院”、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宪法》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主动性,做到有件必备、应备尽备。要不断提高法律业务素养,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主动规避相关问题,确保文件依法依规制定。要设置专门备案工作人员,加强人员培训,确保人员懂业务,按时按质完成规范性文件报送。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要加强与市人大沟通联系,积极主动向市人大报备县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决议决定。要加强工作督查,要向一府一委两院、乡镇人大主席团延伸检查,防止有件不备的情况发生。要提升备案审查的专业水平,适时举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培训会,邀请专家、学者对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一府一委两院”及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等,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到审查进行理论培训和实践指导。全面提升全县备案审查工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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