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30日,南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邓于君同志为南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委会委员;
程德栋同志为南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委会委员。
免去:
孟 平同志南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张锦川同志南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唐 欣同志南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南江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