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本勇,因工作需要,调离本行政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实施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2022年11月30日,南江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决定,终止李本勇同志南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南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三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南江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