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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3部地方性法规获通过 明年1月起正式施行
时间:201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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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表决稿)》;审查批准《成都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规定》、《成都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上述三部法规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外,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批准《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成都市公路两侧路政管理规定〉的决定》,由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并予以公布。
记者 张晨曦 王伶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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