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南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22-01-12 分享给好友:


2021129日南江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南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南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波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市第五次党代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在中共南江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锚定建设“生态经济发展高地、国际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发展定位,紧紧围绕“生态立县、文旅强县、和美善治、同步振兴”实践路径,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加快建设实力、多彩、开放、文明、幸福新南江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COPYRIGHT©2011 scnjrd.gov.cn 联系电话:0827-8222659
承办单位:南江县人大信息中心 地 址:四川省南江县南江镇党政中心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16027000号-1
技术支持:五佳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