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南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万林出席并主持。
会议听取了南江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和“一府两院”落实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各项决定决议情况的书面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南江县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调整南江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贯彻实施《巴中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情况的报告;并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集中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和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决议(草案)。
万林结合相关议题代表常委会做出审议意见。
万林指出,“一府两院”在落实县第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相关决定决议工作中,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二十二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市县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抓住南江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生态经济发展高地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围绕中心工作,立足主责主业,充分调动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万林强调,要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盘活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关于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和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监管,加快农村交通、水利、民生、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加强研究指导,持续加大农业农村投入力度,不断适应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确保资金用到点、有效益,为我县乡村振兴事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关于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要提升思想认识、加强资源整合、创新治理方式;关于贯彻实施《巴中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工作,要把《条例》贯彻落实工作作为迎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和突破口,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督察组和省委彭清华书记提出的重要要求,以及市县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动员部署会的工作安排,迅速紧起来、动起来。
针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万林强调,县法院、公安、发改、财政、民政、经信以及金融等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建设,着力解决一些环节、一些领域仍然存在的“联而不动,动而乏力”问题,要重联合重实施重宣传。
副县长杨海波、政协副主席马辉、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波、县法院副院长张锦川、县监委郑开朗、县纪委监委驻人大机关纪监组、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集州街道工委,议题相关的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正直镇、沙河镇、光雾山镇、八庙镇、天池镇、高桥镇等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