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0日,南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万林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李文荣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听取和决定了南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设立南江县选举委员会和公山镇等乡镇选举委员会的报告。
会议决定:免去何大宏同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免去佘东同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职务,免去张宝同志南江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会议决定:任命李炯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海波,县监察委、县政府办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