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0日南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0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 炯同志为南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 炯同志为南江县公安局长。
免去:
何大宏同志南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佘 东同志南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佘 东同志南江县公安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南江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