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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
时间:2022-01-29 分享给好友:



 

(马晓)129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会议召开,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万林出席并主持会议。

在上午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南江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总预算调整方案、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落实《南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情况、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利局、杨坝镇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南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工作方法(试行)》、《南江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实施办法》。

万林对会上所做的工作报告逐个进行审议,并就当前工作提出严格要求。

关于2020年财政总预算调整方案,会议指出,从预算执行情况来看,因受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等因素影响,我县一般性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等完成情况不及预期;从总预算调整情况来看,各项收入调整实事求是、支出调整安排合理,但收支平衡与年初预算有较大差距;从政府债务情况来看,全县债务余额91.34亿元,虽然未超过省财政厅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但风险依然较大。会议要求,对于下一步工作,一要在调整基础上努力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二要积极争取上级财力支持。三要严控政府债务风险。

关于2019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会议指出,从专项报告和测评情况来看,各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落实较好,测评认可度较高,但从时序比较来看,每年度都有一些部门单位在收支审计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高效推进、强化督查。县人民政府、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督查督办,确保边审边改、立审立改;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要紧扣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民生关切以及审计中查出的实际突出问题跟踪问效,确保限时整改、按质整改。通过强化督查,切实维护审计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关于七五普法工作。会议指出,在1116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我们党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不仅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而且具有非常深刻的政治和法治价值。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道路和正确方向的题中之意;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良法善治的必由之路。会议要求,要坚持正确方向,围绕中心工作,紧扣稳定大局,强化措施保障,立足“七五”普法经验,着眼下一步普法工作,不断调整完善工作机构,健全制度机制,不断扩展普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在新形势下立足更高站位,认识、思考、谋划、推动下一步普法工作,不断推动法治南江建设新局面。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

关于《消防法》的贯彻落实,会议指出,消防安全任重道远。县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在今后的贯彻实施工作中,一要切实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二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三要切实防范消防安全隐患,四要健全消防安全联动工作机制,合力将《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到位,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关于南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会议指出,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力、办理有序,各承办、协办单位站位较高、效果较好。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办理质量、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等都有明显提升。会议要求,对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思想上要更加重视,措施上要更加务实,配合上要更加紧密,督办上要更加有力。要在抓实抓好代表建议交办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加强建议办理督办的有效办法和手段,对重点建议或者建议相对集中的承办单位进行跟踪跟进,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对历年“正在解决”的建议“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明确底数、强化跟踪,逐一列明办理进度、明确完成时限,始终把提高“解决率”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把建议“办好办成”,确保“代表回复满意”的建议真正落到实处。

 

在下午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对县发改局、县水利局、杨坝镇关于2019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经严格的选举程序,全体到会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补选出董博、何科、王波3名同志为巴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决定免去杨静同志县民政局局长职务;免去赵卢桂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赵卢桂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马明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张平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刘佳琳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李海燕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全体参会人员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后,赵卢桂、马明等5同志向宪法宣誓就职。

副县长杨海波、刘奕参会并向常委会报告工作。县人民法院院长何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波,议题相关的政府工作部门、乡镇相关负责人,县监察委、县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高桥镇、大河镇、赶场镇、桥亭镇、关路镇、贵民镇、赤溪镇、高塔镇等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前,全体与会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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