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延荣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茂琦、经伟宪、向全国、范申华、张长云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模建出席会议。
会议讨论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议题、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计划(草案)、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和《关于设立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批准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议案》。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巴中市2011年市级财政预算变动方案和巴中市2012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原则和口径的情况汇报。
陈延荣要求,对明年2月份将举行的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筹备,要改进文风、会风,提高会议质量、优化会议程序,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删繁就简。同时要团结协作,要对每个细小的环节认真检查。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来筹备好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陈延荣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体现普法的特点和重点、以及普法的原因与如何建立协调运转的普法机制。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树立法制意识、法制理念、法制精神,要让整个社会学法、懂法、守法,以便更好地用法。
陈延荣指出,目前我市人均财力水平较低,财政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对重分配、轻管理,重规模、轻绩效,重政策、轻市场等现象要认真研究,要研究政策改革问题,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发挥财政工具作用,进一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保民生、保运转、保发展,为推动我市“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在研究市人大工作及机关自身建设的10项有关制度时,陈延荣强调,所制定的制度和规章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要借鉴外地的成功做法,要从人大机关的实际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