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5日,公山镇人大主席团在辖区内开展《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
根据《南江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文件精神,及县人大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业务培训会议精神。公山镇成立了以镇人大主席团主席为组长,副主席为副组长,辖区内县人大代表、镇司法所为成员的执法检查工作小组。执法检查工作小组通过座谈、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对公山镇、东榆社区、跃进村、卫星村、石矿村等5单位开展了执法检查,主要从“组织是否落实、队伍是否落实、阵地是否落实、制度是否落实、培训是否落实、工作是否落实、保障是否落实”等七个方面重点开展了督查,如实填写了执法检查问卷,对检查中的具体问题做了详细记录,并对被检查单位进行了业务指导。
检查组要求:高度重视,夯实法律法规工作基础。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人民调解法》的重要性,依法依规推选人民调解委员会,合理配备调解人员,阵地规范整洁;认真组织发动,拓宽法律法规宣传渠道。各村(社区)利用微信、QQ群等网络途径推送宣传信息,要在每年集中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普法宣传日活动,做到了辖区内群众法律知晓度,调解政策认可度大大提高;严格执法,规范人民调解程序。各村(社区)要按照《人民调解法》要求公开为申请人进行依法调解,进行调解前,邀请法律顾问进行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