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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
时间:2020-06-17 分享给好友:

 

仁和镇人大主席团于6月4日组织执法检查组,深入镇信访办、佛尔岩、中坝、五凤、钟家湾、长征社区等贫困村、非贫困村和街道,通过查阅资料、座谈干部群众等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并召开了专题会议。

会议认为,仁和镇人民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调解法重要指示精神,三年来,对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有力,发挥了人民调解自愿性、群众性、自治性的特点和优势,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8起,成功化解192起,成功率达到97%以上,有效的化解了大量民间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了大批“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杜绝了大批群体性上访事件,较好的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有力的保障和服务了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要求,镇人民政府一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结合镇情实际,加强组织学习、宣传普及、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力度,借助宣传栏、横幅、村务公开栏、微信群,多角度全方位宣传人民调解的法治理念与功能优势,深入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使人民调解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筑牢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通过广泛宣传,深化教育,不断提升全镇群众对《人民调解法》的知晓度、认可度和重视程度,全力营造全镇上下共同关心、理解、支持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氛围。二要持续夯实队伍建设,提升调解工作效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成立人民调解组织,充实人民调解队伍,规范调解行为,继续织密调解组织网络,完善分工协作,促进整体联动,不断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要加紧人民调解组织培育,通过科学设计、政策扶持、健全机制、优化环境等方式,积极协调并切实促进人民调解社会组织科学健康发展。结合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相关政策要求,把那些法律政策水平高、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老同志、老党员充实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达到每村都有一支能够调解矛盾纠纷的人民调解员队伍,采取措施、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能力和水平。三要持续加强后勤保障,提高调解工作报酬。要逐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力度,要解决好人民调解委员会必要的工作经费,规范人民调解员管理制度,持续落实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以奖代补”“以案定补”工作激励机制、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调解能手、优秀调解案例评选活动,发挥激励导向作用。为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效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员的表彰惩罚机制,做的好的奖、做的差的惩,充分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增强工作的内生动力,使他们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仁和镇人大副主席: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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