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6月8日,高塔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人大代表、村社干部对人民调解法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进一步促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依法依规快速推进。
检查组分别听取了高家河村、天宫村、射鸿村工作情况汇报,紧紧围绕“五有”——有阵地、有标牌、有制度、有人员、有文书档案展开检查工作,先后翻阅了调解协议书和人民调解卷宗材料,详细了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队伍组成、业务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并对调解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自《人民调解法》实施以来,我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这一工作形式,特别是民间纠纷、邻里关系、征迁拆违、土地调整、打架斗殴等,把矛盾化解在村社、在田间地头,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了纠纷的升级扩大,较好的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
检查组也提出了几点建议和意见,一是加强宣传,提升群众对人民调解的认知度、信任度;二是优化队伍,不断提高调解员依法调解、规范调解的能力和水平。人民调解工作须牢牢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主动权,加强工作保障,更好为人民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