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20号)
南江县人民法院院长常祎,因工作需要,于2020年5月调巴中市纪委工作,离开本行政区域,不能继续履行南江县人民法院院长岗位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的规定,经2020年5月12日南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表决通过,接受常祎同志辞去南江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报南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南江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