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赵北平,因涉嫌违纪违法,本人申请辞去南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实施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经2020年1月16日南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赵北平辞去南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赵北平的南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相应终止,并依法公告。
南江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