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6日下午,南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万林主持召开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常委会委员28人出席会议。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万国,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孟平,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王波,县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县监委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南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辉斌所作的南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审议《关于召开南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报告。会议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一年一次的人代会,是人大依法行使职权,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的重要载体,是依法正确实施人大监督的重要手段,是扎根人民群众,联系反映民情民意的有效途径。一年一次的人代会,意义重大,使命光荣,为提前谋划筹备好第五次人代会,经请示县委同意,县人大常委会草拟了《关于召开南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大会表决通过了该项报告。
根据巴中市人大办《关于推荐王祥兵等同志为巴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通知》,会议拟补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名,实行等额选举。大会听取了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何勇同志所作南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同意推荐王祥兵、李敬雄两位同志为巴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报告。并依照程序表决通过《南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补选巴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南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补选巴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经全体到会委员表决,选举王祥兵同志、李敬雄同志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联室将根据《选举法》《组织法》和《四川省关于<选举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大会听取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赵北平申请辞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报告,以及何继成同志申请辞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报告。
大会分别听取了何勇代表常委会及万国代表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杨海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报告。决定免除何大宏同志县扶贫移民局局长职务,刘鹏程同志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决定接受赵北平辞去南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其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自行免除。
大会通过任职表决,依据《组织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决定任命:
杨海波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春明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石 忠同志为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张小燕同志为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吴 芬同志为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何冬云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马 巍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吕静品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 鸿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集洲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赖 菁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集洲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大会表决接受何继成同志辞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被任命人员在全体常委会委员监誓下,依照程序向宪法庄严宣誓并接受颁发任命书。(马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