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 南江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万林主持召开南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出席,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各专委会及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
会前,组织了对《巴中市城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学习。
会议审定了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议程(草案);会议决定,本次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落实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各项决定决议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南江县2018年财政存量资金收回安排使用情况、关于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与使用情况、关于南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全县南江黄羊产业发展情况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巴中市城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及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将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
主任会审议了人事任免相关事项。
主任会并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文稿进行审定。
主任会听取了法制委关于全市人大法制暨司法工作会议相关情况的汇报,以及关于对《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修改建议的汇报;
与会人员讨论通过了《南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职责》、《南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规则》、《南江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会前学法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四讲四有”人大机关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等方案。(马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