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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第43次会议召开 对机关党委、纪委部分成员进行调整
时间:2022-01-29 分享给好友:


3月25日,中共南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党组第43次会议召开,党组书记万林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出席。常委会副主任李玉君、县纪委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筹备组组长付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委负责人列席。

会议首先宣读了县委相关文件,并就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

其后,会议听取了机关党委2019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安排,研究通过了党组成员及常委会领导分工方案,对《机关办公用房调整方案(草案)》《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机构设置和委室联系单位(部门)草案》进行了讨论和研究。

党组书记万林指出,2018年机关党建和纪检工作成效明显,办公室、联合支部活动开展比较正常。

万林要求,2019年学习要成为常态;工作开展要经常;要进一步丰富活动载体;要突出对外宣传;要注重资料的归集。

党组副书记周辉斌指出,人大机关党委和纪委工作成效明显,基础工作扎实,希望进一步明确定位,加强学习,力争创新。

常委会副主任何勇要求工作做在日常、开展正常、活动经常。

列席会议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玉君建议,可考虑设置“党员示范岗”,以活动促党建和纪检,多开展警示教育。

会议讨论并研究调整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相关人员。鉴于工作调动及岗位调整原因,会议决定免去熊力机关党委书记职务,免去刘鹏程机关纪委书记职务,免去屈斌机关党委纪检委员职务,免去黄岳机关纪委委员职务;任命岳波为机关党委副书记并主持机关党委工作,任命刘佳琳为机关纪委书记(兼),任命马晓为机关纪委委员(兼),任命傅强为机关党委纪检委员,任命唐志明为机关党委统战委员。

会议讨论决定,依据纪委调查结果和支部报告,同意对龙海给予留党察看两年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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