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南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万林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委员28人出席。
会议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了南江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计划草案、南江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县人民政府关于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及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南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南江县第二水厂建设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纳入县财政预算的报告;听取了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汇报并决定,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3月18日至21日在红塔影剧院召开。
会议同时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及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人事任免提请报告,经投票表决,决定
免去:
屈 斌同志研究室主任职务;
周 红同志代表联络室副主任职务;
赵益科同志教科文卫委副主任职务;
曹述武同志农工委副主任职务;
裴 超同志县经信局局长职务;
刘小雄同志县食药监局局长职务;
毛 志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 杰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委会委员职务;
任命:
李正奎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主任;
裴 超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熊 力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副主任;
蔡伦太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副主任;
吴三伦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
王俊平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委副主任;
赵卢桂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辛 勤同志为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李驭学同志为县商务局局长;
王 昕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何其泷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何 强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周国安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李 斌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龙从云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柳望春同志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符 忠同志为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局长;
陈 亮同志为县信访局局长;
王善春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
米 广同志为县水利局局长;
何大宏同志为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冉峥嵘同志为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苏映海同志为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万林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随后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万国,县人民法院院长常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海,县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县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统计局、税务局、交通局、住建局、司法局、公安局、水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