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大常委会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
情况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今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特制定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一、执法检查时间:2011年7月25日至8月10日。
二、执法检查的内容:主要检查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农业、工商、卫生、质监、畜牧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单位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
三、执法检查组成员:
组 长: 郭治中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组长:侯冀川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治平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赖峥嵘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祥俊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何焕生、王泽朗、蔡映武、岳光荣、刘自碧、袁兰英、蒲守良、周 晓、周 红等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人大工作机构负责同志。
四、陪同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员:
王清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
陈 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
赵燕飞 县府办主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柳思聪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徐 鹏 县农业局局长
陈晓初 县畜牧局局长
李成业 县质监局局长
刘小春 县工商局局长
张继伟 县卫生局局长
刘志强 县药监局局长
五、执法检查分组:
第一小组:以食品流通环节为重点,重点检查县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督情况和南江县金鑫物流公司、朝阳新区长久和超市遵守食品安全法情况。
组 长:侯冀川
副组长:蔡映武、岳光荣
组 员:周 晓、张晓蓉、赵正贵
陪同领导及工作人员: 刘小春、赵子玉、谭志国
第二小组:以农牧产品生产加工环节为重点,重点检查农业局、畜牧局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和南江镇石光村(蔬菜基地)、南江县牲畜定点宰杀场遵守食品安全法情况。
组 长:王治平
副组长: 何焕生、刘自碧
成 员:袁兰英、康树安、唐良彩
陪同领导及工作人员:徐 鹏、陈晓初、李冬萍、余 平
第三小组:以食品生产环节为重点,重点检查县质监局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和南江县油脂公司(原沙河植物油厂)、南江县核桃油公司遵守食品安全法情况。
组 长:赖峥嵘
副组长: 周 红、刘清堂、
成 员:何显尧、何全修、李 誉
陪同领导和工作人员:李成业、熊 健、李 俐
第四小组:以餐饮服务行业为重点,重点检查县卫生局、药监局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和秦源雪大洒店等遵守食品安全法情况。
组 长:李祥俊
副组长:王泽朗、郭定邦
组 员:蒲守良、何大才、杨德惠
陪同领导及工作人员:张继伟、刘志强、柳思聪、杨 杰。
六、执法检查日程安排:
1、7月25日以前,县人大办在县人大信息网站公布执法检查信息,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建议和意见。
2、7月27日前,制发执法检查通知,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3、7月29日,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干部、街道居民、学校教师等各界代表参加的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座谈会。
4、8月2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动员培训会,参会人员: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县人民政府领导,政府办、农业局、畜牧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药监局、粮食局、林业局、经信局负责人,会议地点:党政中心304会议室。
会议议程:
①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治中作动员讲话;
②县人民政府领导汇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
③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祥俊安排布置执法检查工作。
④县食安办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辅导培训。
5、8月3日至4日,执法检查组分组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各组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座谈、现场查看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情况。
6、8月5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组会议,听取各小组执法检查工作汇报。
7、8月10日前,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报主任会议决定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七、相关责任:
1、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祥俊牵头,人大教科文卫委会同政府办、食安办具体负责整个执法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联络、衔接。
2、动员培训会筹备、记者联系由人大办负责;执法检查现场准备、汇报材料、培训资料、执法检查用车、后勤接待等由县府办、农业局、畜牧局、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