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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工作
时间:2022-01-29 分享给好友: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于10月17日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开展执法检查。

当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万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玉君、何勇、赵北平,党组成员何龙平、何勇,常委会委员杜纯杰、吴尚友、罗自斌、郭定邦、张元明、吴芬、张雪莲,傅强、方扩先、周红、杨杰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县人民政府在生产建设项目上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视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燕飞陪同视察,县政府办、发改局、红管局、财政局、经信局、审计局、国土局、农业局、林业局、住建局、环保局、水务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列席座谈会。

上午,检查组先后深入红鱼洞水库库区和海螺水泥等地,对红鱼洞水库库区及料场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开展情况,海螺水泥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暨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查看取料场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并听取汇报。

下午三点,在会议中心一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赵燕飞对“一法一办法”贯彻落实情况做了汇报,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国土局等单位相继发言。部分视察组成员提出了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认为,这次执法检查活动,人大常委会组织有序、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各位检查组成员履职尽责,达到了预期目的和效果。

检查组指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一法一办法”贯彻执行情况中有三点值得肯定:一是水土保持工作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水土保持规划体系和法制体系更加健全,三是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具体体现在重点防治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持续下降,全县水土流失状况逐步改善,水土保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先后获得全省2015年度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先进集体、全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示范县等荣誉称号。

检查组同时指出,水土保持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从执法检查和平时调研了解的情况看,还存在着监督执法队伍较为薄弱、“三同时”制度落实得不够刚性彻底等问题,综合治理任务仍然较为艰巨。检查组建议:要准确把握水土保持工作的根本遵循;要注重普法宣传、依法监管,牢固树立水土保持工作的法治思维;要统筹协调推进、严格执行规划、强化工作支撑,切实扭住水土保持工作的关键重点。特别要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积极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群策群力,推动“一法一办法”更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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