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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一办法”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座谈会上的讲话
时间:2018-10-17 分享给好友:


南江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8年10月17日

 

同志们:

根据工作需要,我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这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前面,燕飞同志代表县政府报告了“一法一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非常全面具体;相关部门作了很好的发言;部分视察组成员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建议。总体来讲,这次执法检查活动,人大常委会组织有序、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各位检查组成员履职尽责,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从今天实地检查和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的情况看,“一法一办法”贯彻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成效明显。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水土保持工作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注重运用法治方式推动水土保持工作,着力加强“一法一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明显增强。二是水土保持规划体系和法制体系更加健全。制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流域水土保持综合规划,并根据我县区域特点及水土流失现状,将全县分为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区,让我县水土保持工作有规可依、推进有序。三是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切实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有序有效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重点防治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持续下降,全县水土流失状况正逐步改善,水土保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先后获得全省2015年度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先进集体、全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示范县等荣誉称号。

当然,水平保持工作水土保持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从今天我们执法检查和平时调研了解的情况看,还存在着监督执法队伍较为薄弱、“三同时”制度落实得不够刚性彻底等问题,综合治理任务仍然较为艰巨。针对这些问题,就进一步抓好《水土保持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我县水土保持工作,我提几点建议:

第一准确把握水土保持工作的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高度重视,多次就水土保持工作作出重要论述。他提出了“生态兴则文明兴”“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重要指示。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是我们做好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南江作为国家首批生态主体功能建设试点示范县,水土保持就显得更为重要。县政府和水务部门要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水土保持各项工作中,从国家生态安全的高度、从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切实增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二牢固树立水土保持工作的法治思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落实到水土保持工作中,就是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一是注重普法宣传。要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土保持法》实施纪念日”“法制宣传日”等为契机,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土保持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全社会保护水土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二是注重依法监管。水土保持工作不仅需要行政的强力推动,更需要用法律法规作为根本支撑。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法》和《四川省〈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实行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管,加大对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依法查处的力度,重点查处私挖乱采、随意倾倒弃石废渣、非法毁林开荒和非法采石挖沙等违法行为,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事后追责。

第三切实扭住水土保持工作的关键重点。就我平日调研和今天的检查情况来看,要注重三个方面。一是统筹协调推进。水务部门要充分发挥在水土保持工作中的牵头协调作用,要加强与发改、国土、住建、环保、林业、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为重点,坚持山水林田系统治理理念,统筹生产生活生态,把水土保持工作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协同推进流域水系整治、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农业推广、人居环境改善,实现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二是严格执行规划。水务部门要牵头做好水土保持规划的组织实施,确保按照规划要求圆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各项任务。特别要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强化刚性约束,加强对乡镇、一线施工企业、基层群众的指导和引导,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切实把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关、验收关。三是强化工作支撑。紧紧抓住水利改革的大好机遇,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加大土地整理、流域治理等相关项目资金整合,加快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要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群众、企业主动参与水土治理工作。加快构建科学完备的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支撑体系,开展对县域境内重点流域、重点地区以及重点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强化监测成果应用,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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