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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人大四项措施加强人大代表工作
时间:2013-05-27 分享给好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要求,南江县人大常委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四项措施加强人大代表工作。

一、加强代表小组工作。继续实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工作,每人联系35名本级人大代表。县、乡(镇)人大代表小组围绕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围绕人大常委会的重点工作开展本小组活动,一年不少于两次。把代表小组工作延伸农村、到社区、到企业,切实发挥好代表小组的作用。县人代工委要加强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各代表小组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

二、搭建代表履职平台。为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努力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搭建平台,切实为代表履职搞好协调服务,确保代表活动有声有色,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一年不得少于3次。切实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把群众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解决好。每年12月中旬前人大代表要到原选区向选民进行述职。

 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注重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科学发展观及国家法律、法规,带头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参加县人大常委会、本代表团和本代表小组组织的活动,改进作风,密切与选民的联系,认真听取选民意见,虚心接受选民的监督,积极创先争优。结合实现“中国梦”教育活动,在人大代表中掀起比、学、赶、帮、超的竞赛热潮,使人大代表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和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级人大机关和各代表小组,充分利用省、市报刊杂志,新闻媒体,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县人大信息中心网站等新闻宣传载体,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宣传。年内各代表小组要撰写23篇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稿件和12篇人大工作调研报告或论文,及时报送县人大信息中心和上级人大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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