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南江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县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南江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办法》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南江县院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反腐败方针,根据《南江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办法》的要求,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办法》,认真履行职责,在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的同时,深入扎实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南江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今后一个时期的预防工作,会议要求,一是把贯彻落实《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与《南江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办法》结合起来,搞好衔接,依法开展预防工作;二是协助单位和部门进一步完善预防制度,堵塞犯罪漏洞;三是深入研究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发展趋势,向县委及有关部门提出具有建设性、前瞻性的预防对策;四是加强乡镇、村社等基层单位预防工作,促进预防工作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