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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教师法》执法检查
时间:2011-06-16 分享给好友:

   5月15日,南江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及人大代表对全县《教师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祥俊带领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到县第三中学、上两九义校、上两乡洋滩村小学校等地,实地查看教师办公及生活条件,走访部分老师,听取了县教育局和学校负责人对有关情况的汇报。县府办、县教育局等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就县人民政府宣传贯彻《教师法》和履行法定义务;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落实教师待遇、职称评定等保障措施,购置必需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依法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和教师培训,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按编制核准核定和使用教师编制;以及教师履行义务和法律责任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并对进一步贯彻实施《教师法》提出了建议意见。

 

李祥俊对我县贯彻执行《教师法》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他指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紧紧围绕《教师法》的贯彻实施,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教师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进一步提高,合法权益得到了进一步的维护和保障。

为使教师法在我得到更好的贯彻执行李祥俊要求,是县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教师法》的宣传。要通过《教师法的宣传教育,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关心教育、理解教育、支持教育,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二是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教师队伍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着重加强山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教师尤其是山区教师的工作环境和生活待遇,为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及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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