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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光镇:人大代表履职培训会增强“四种意识“依法履行职责
时间:2017-08-16 分享给好友:

增强“四种意识”  依法履行职责

红光镇人大代表履职培训会,符玖昌主持并讲话

 

2017年8月6日上午,南江县红光镇人大主席符玖昌同志发表以围绕“增强‘四种意识’,依法履行职责”为主题的讲话。他强调,红光镇全体人民代表要自觉增强“四种意识”、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创新人大工作,从而做好人大工作。

符玖昌指出,镇全体人大代表要自觉增强“四种意识”。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要始终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当好党委工作的依托者和分忧者,始终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要自觉增强公仆意识,热爱代表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经常联系选民,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要自觉增强民主意识,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决定问题,集体行使职权;要自觉增强法治意识,人大代表要认真学习宪法、法律,增强法制意识,增强遵守、执行和维护宪法、法律的自觉性。

符玖昌强调,镇全体人大代表要依法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履行职责一般要处理好以下五个关系,一是处理好集体行使职权与代表发挥作用的关系;二是处理好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三是处理好行使职权与接受监督的关系;四是处理好代表职务与个人职业的关系;五是处理好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当好人大代表,发挥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应有的作用,不辜负党的期望和人民的重托。

镇党委书记李宝,镇党委副书记严寿乔出席会议,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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