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不断加强乡镇人大工作,不断营造人大工作良好氛围。进一步发挥人大工作职能作用,处理好党委决策与人大决定、监督与支持、代表与带动的关系,形成“党委加强领导、人大依法履职、政府支持配合、社会各界关心”的良好氛围,把人大工作置于党委工作的全局来考虑和谋划,与其他重点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督办、同考评。每季度研究一次人大工作,每半年听取一次人大工作汇报,每年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人大工作顺利开展。
二、统一认识,创新创造抓好人大工作。人大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把行动落实到“两化”互动、统筹城乡、打造“三区一城”上来,把智慧和力量汇聚到创新创造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凝心聚力、释疑解惑、助推发展的作用,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切实做到与党委在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合拍,行动上同步,监督不越位,补台不拆台。认真开展视察、检查、调研、评议等活动,努力拓展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党委决策参好谋,为政府执政服好务,努力实现人大工作在新时期的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