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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时间:2017-03-24 分享给好友:

 

 

3月23日,南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万林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出席会议(因事请假8),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万国、县政协副主席马辉、县人民法院院长常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海、县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县政府办、县法制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县易地扶贫搬迁办、春晖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打破常规,首先在正式召开会议前,安排20分钟时间,邀请发改局副局长马明县检察院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丁大红针对本次常委会主要议题,分别组织学习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相关政策法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关法律,并书面印发《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常委会共三项主要议程,分别是听取“一府两院”落实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情况报告

针对“一府两院”落实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万林在讲话中指出:总体来看,“一府两院”对决议安排部署重点突出、客观实在、措施具体,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决议执行落实依法规范、推进有序、效果显著。万林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要求,一府两院下一步要在个方面加以推进和落实:第一,务必高度重视。“一府两院”及其组成部门要站在执行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接受人大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维护民生民利的高度,以强烈责任意识、良好精神状态和全新工作姿态,积极主动作为,切实抓好决议办理落实工作。第二,落实工作责任。“一府两院”及其组成部门要认真对照各项决议,细化分解任务、逐项靠实责任、强化跟踪督查,确保全面落实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第三,提升办理实效。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办事机构要在切实尊重“一府两院”法律地位,全力支持“一府两院”开展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听取专项报告、组织代表视察、开展专项询问等方式,加强决议的跟踪落实,加快决议办理进度、提升决议办理质量。

 

针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的报告,万林指出: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直接到户补助标准最高的一项政策。去年,南江在全省全市率先出台实施细则、率先启动建设,成功接受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现场考察考验,工作经验在会上交流;在去年底的国家、省市脱贫验收和第三方评估中,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今年,是规范之年、冲刺之年,国家将在4月份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考核;国家、省审计部门已经将易地扶贫搬迁作为2017年重点审计项目;省检察院已将易地扶贫搬迁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重点项目;市上每月将组织开展一次易地扶贫搬迁跟踪稽察,要求各县区每月至少组织2次跟踪稽察,做好今年工作压力巨大、至关重要。从前期相关委室和个人的调研情况来看,这项工作还存在着开工复工较为迟缓、搬迁入住率偏低、档案资料不规范等问题。下一步,要围绕常委会审议意见“处理好五种关系”(处理好加快推进与完善建设手续的关系、处理好坚持建设标准与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处理好易地扶贫搬迁与土地增减挂钩的关系、处理好统规统建聚居与推进产业发展的关系、处理好加快连片开发与统筹财力的关系)来开展工作。万林就具体工作,提出六点要求:第一,要优化提升规划规划局、易地搬迁办和相关乡镇要根据区域实际,坚持因地制宜、依山就势、布局美观的原则,确保美好蓝图与当地相适应。第二,要有序高效推进县委明确要求,全县易地扶贫搬迁任务要在2017年全面实施完成。国土局、易地搬迁办、春晖公司和各乡镇要坚持“开年就抓紧、全年不放松”,统筹安排时序进度,整体布局、统筹兼顾、全域推进,确保12月底全面搬迁入住。第三,要依法规范建设一方面要守住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资金使用管理的底线,确保项目依法推进。另一方面,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同时,要严格遵循项目程序,不能“未评先建”;要严格合同管理,不能超概建设,更不能随意增减工程量,或者偷梁换柱、缺斤少两;要规范档案资料,就是所有搬迁户“一户一档案”,所有安置点“一点一卷宗”,确保项目建设轨迹清晰。第四,要用好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土地增减挂钩和危旧房改造项目是解决没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住房安全最好的政策,是化解基层矛盾最好的手段各乡镇一定要用好用活。第五,要强化后期管理。从政府的情况报告和我们的调研情况来看,现在有个不能忽视的问题,就是集中安置点入住率普遍较低,部分安置点搬迁户不遵守协议承诺,腾退旧房不积极,甚至出现了余下30%的补助不要,也不愿意拆除旧房的现象。国土局、易地搬迁办和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妥善解决安置点附属用房(养猪养牛),坚定执行“建新拆旧”政策,加强宣传引导和后期管理,确保安置点入住率。同时,要统筹思考拆旧方式,确保安全拆除。第六,要注重后续提升。要强化产业支撑,拓宽增收渠道,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要注重集中安置点的风气引领培育,不但要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更要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针对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情况报告,万林指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职责是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近年来,县检察院认真贯彻县委、市检察院的部署,全面落实县人大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认真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围绕中心主动履职、立足主业全面履职、健全机制创新履职,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依法治县工作不断深入、人民群众法律素养不断提高、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现阶段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还存在群众知晓率不高、案件过程监督不够、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万林强调,要着重在以下个方面着力:第一,要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作为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是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结合“七五”普法等,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等媒体,举行民行检察法制讲座等方式,强化民事行政检察职能职责宣传,依法公开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的受理范围、条件以及办案工作流程等,着力提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民事行政检察申诉的法律意识,切实推进全县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第二,要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司法机关的主要责任是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和谐的期待,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权益保障的期待。要找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服务发展大局、维护和谐稳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持续深化生效裁判、民事审判活动、民事执行三位一体的监督格局,紧盯损害司法公信的主要因素、重点案源,进一步加强监督、纠错、整治,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依法引导民众通过司法检察化解民事行政诉讼产生的矛盾纠纷,努力做到抗诉与息诉并举、维护司法权威与促进诉讼和谐并重,使依法监督的过程成为化解矛盾、息诉息访、维护和谐的过程。第三,要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作为提升检察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载体。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直接面对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是整个检察工作的窗口和旗帜。要认真落实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公益诉讼等系列改革部署,丰富监督方式、拓展监督范围、延伸监督深度;要健全协调联动机制,主动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行政执法部门信息共享、衔接沟通,形成共识、相互支持;要注重民行工作专业人才储备,强化履职能力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民事行政检察队伍,更好地服务人民、服务社会、服务地方发展。

 

此次会议还首次邀请南江镇、东榆镇、沙河镇、八庙镇、燕山乡、红光镇、天池镇、黑潭乡、下两镇、元潭镇、大河镇、赶场镇、贵民乡、关坝镇、杨坝镇等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据悉,今后将分期分批邀请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人大常委会,此举既有利于常委会议事公开,又有利于快速提升乡镇人大主席团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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